-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20-07-21 21:53
您好,契税是购买方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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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契税是购买方交的
2020-07-21 21:53:23
可以扣除,由于是投资入股的,扣除标准是按评估价格扣除。
2019-05-07 23:20:37
你好; 这个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函〔2007〕356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不管在房地产项目完工前或完工后发生的,均在管理费用列支按规定予以扣除。
因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不管在房地产项目完工前或完工后发生的,均在管理费用列支按规定予以扣除。
2023-06-16 08:57:30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期间缴纳的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土地使用税,属于管理费用,为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支出允许据实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利息支出不允许据实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此时,该土地使用税不属于据实扣除项目,其已反映在房地产开发费用中限额扣除项目中。
对于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关的土地使用税,其不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也不属于土地征用及补偿费、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扣除项目。其不能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扣除项目。
2019-10-08 12:09:16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所缴土地使用税能扣除,做为税金项扣除
2019-10-08 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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