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我们一般纳税人销售豆粕,税率是多少? 问
您好,一般纳税人,销售饲料原料如(玉米粒,豆粕)开发票的税率是9% 答
假设A公司只生产销售一种产品。有关资料如下:(1) 问
步骤一:计算单位产品成本 单位产品成本 = 直接材料 %2B 直接人工 %2B 变动制造费用 %2B 单位固定制造费用 已知直接材料为 30 元 / 件,直接人工为 20 元 / 件,变动制造费用为 10 元 / 件。 单位固定制造费用 = 固定制造费用 ÷ 产量,固定制造费用为 80000 元,产量为 8000 件,则单位固定制造费用 = 80000÷8000 = 10(元 / 件) 所以单位产品成本 = 30 %2B 20 %2B 10 %2B 10 = 70(元 / 件) 步骤二:计算销货成本 销货成本 = 单位产品成本 × 销售量 销售量为 7000 件,单位产品成本为 70 元 / 件,则销货成本 = 70×7000 = 490000(元) 步骤三:计算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 销售单价 × 销售量 销售单价为 100 元 / 件,销售量为 7000 件,则销售收入 = 100×7000 = 700000(元) 步骤四:计算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 = 变动销售费用 %2B 固定销售费用 %2B 固定管理费用 变动销售费用 = 单位变动销售费用 × 销售量 = 2×7000 = 14000(元) 固定销售费用为 4000 元,固定管理费用为 2000 元。 所以期间费用 = 14000 %2B 4000 %2B 2000 = 20000(元) 步骤五:计算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 销售收入 - 销货成本 - 期间费用 销售收入为 700000 元,销货成本为 490000 元,期间费用为 20000 元,则营业利润 = 700000 - 490000 - 20000 = 190000(元) 所以,在完全成本法下,该公司单位产品成本为 70 元 / 件,销货成本为 490000 元,销售收入为 700000 元,期间费用为 20000 元,营业利润为 190000 元。 答
老师您好,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汇算清缴残值要调增吗? 问
您好,不用调,这个不需要调增的 答
问题一:甲公司100%控股乙公司,实缴了部分资金,现在 问
1乙公司不需要退,如果有转让价格的,这个是新股东支付给甲 2可以 3假设平价转让的,甲公司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 丙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答
快账软件中,同一个一级科目设置了辅助核算是不是 问
设置了辅助核算,不能增加子科目 对的科目余额表或者是明细账都行 答

四项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附加税的优惠政策,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 小规模之前税率是3%的,现在是1%。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批发零售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答: 你好,小规模 现在税率是1% 一般纳税人没有特殊的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