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客户甲方和我公司签了9万的合同,上个月我们给他开具了9万的发票,当月也收到9万的款,账已平,但是我们这种业务有时是据事结算的,合同价有时只能确定单价,因为服务的范围和量是没法确定的,因此总价也不能确定。以上这个客户这月又要求退回4万,出纳已经转了4万,我刚接手,但是出纳开票的,我是想着这个应该红冲上月开的9万发票,这月给他开5万正数发票吧?可是出纳说客户还没有答应,业务员还说客户后期还有其他业务合作,还没有定下来。老师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才是最为合理的呢?
江燕
于2020-07-24 13:16 发布 102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7-24 13:19
你好,你说的这个操作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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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这个操作就可以的
2020-07-24 13:19:25

您好!是的。 可以开
2017-05-24 16:07:50

那你们就开服务的发票,你们经营范围有什么
2019-08-28 10:52:55

你好,没有合同可以补充的,不违法
2019-07-03 09:19:41

你好!
挂靠方是以你们公司名义做工程的
2019-12-25 2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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