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良新老师

职称美国金融经济学博士

2020-07-27 07:01

https://wenku.baidu.com/view/de161a71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53.html,https://wenku.baidu.com/view/7f099d9d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3d.html,发票的管理制度以及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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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07:01:01
一、“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是总的原则。现行《发票管理办法》,《刑法》及修正案和相关司法解释等,均将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作为惩处的对象。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 1. 没收违法所得。 2.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罚款的第一档处罚“可以并处”是选择性规定,第二档处罚是强制性规定,对达到标准的必须并处罚款。 三、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负同样的法律责任。长期以来有一种误解,认为非法代开发票只是轻微的违章行为,究其实质来说,代开和虚开都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对虚开发票的处罚规定来处罚。 四、界定虚开的主要标准是“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这里的“情况”是指某项经济业务的全部情形,即使是有货物交易或劳务发生,只要开票人不是实际销售(提供)方;或者开票人是实际销售(提供)方,但是金额不符;或者与实际交易项目不符,都属与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不符,即构成虚开。在认定虚开发票的行为时,应根据查获的证据和查证的事实,依具体案情作如下情形的分析:
2019-07-30 09:37:38
这个的话,是企业自身的问题,属于重大错报风险
2020-05-15 08:54:52
同学你好,上述问题暂无老师能解答,非常抱歉!
2021-04-16 22:48:26
你好,一般会计制度确认了一个会计年度不能变更的,主要是为了数据核算更好对比。跟风险倒是关系不大的哦
2018-07-13 10: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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