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上海公司,现在公司与一家深圳公司签订了代缴社保业务,给一部分外地员工缴纳深圳社保,现在工资由本公司发放,另社保费则公司打款给深圳公司代缴,对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请问这部分员工工资费用我应该如何做账,每月员工个税我应该如何申报?谢谢!
海霞????
于2020-07-29 10:21 发布 87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7-29 10:29
个税是你们报的你还是正常做账,做应付职工薪酬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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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是你们报的你还是正常做账,做应付职工薪酬就行
2020-07-29 10:29:12
您好,那您实际也只能给他交180人,零申报的,社保个人部分是填不上去的
2019-02-18 21:59:16
你好,是的,属于零申报的情况
2019-04-25 10:40:50
同学你好
就是因为工资不一样
2021-04-15 09:41:20
你好,这个是个税系统自动生成的
2019-07-24 1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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