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注册会计师认为有必要单独为重分类错报(★★可能更宽容,并非必须)确定一个更高的临界值。 请问一下,这个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般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3%---至5%,确定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后,可以将其作为重分类错报的临界值是吗?那这里提高的注册会计是认为有必要单独为错分类错报确定一个更高的临界值的情况,能麻烦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吗?
雪雪
于2020-07-29 11:09 发布 229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7-29 17:54
这里是这个样子的,就是说这个错报是否重大?要从这个金额和性质方面来确定这个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通常是这个财务报表重要性3%-5%,这个是没有问题。然后,就是说如果说出现一个金额错报,这个金额的错报明显没有超过临界值。但是性质上可能影响比较重大,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把这一个单独分类进行处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