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宇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29 14:59
您好,同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相关问题讨论

邮政公司的邮寄服务免征增值税。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1.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2.邮政特殊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2021-04-15 09:44:32

您好,同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07-29 14:59:53

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的业务免征增值税的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到12.30
2020-07-08 10:56:01

你好 还没看到截止日期呢
2020-05-22 09:46:47

经营高校食堂取得的收入是否要交增值税? 【答案】 财税【2016】36号“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所以,在提供学历教育的高校经营食堂,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收取的伙食费收入,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教育服务收入。
2022-09-29 15: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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