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人,但是公司刚成立一年也没啥业务,都是负债,都从我老公那里借了几万块了,作为开支,我们当时找的代账公司注册的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没验资,当然也没有实缴一分钱在户上,请问老师我们这样有什么风险?
蛮蛮
于2020-07-30 15:31 发布 135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赵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30 15:35
您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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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蛮 追问
2020-07-30 16:26
小赵老师 解答
2020-07-30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