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免抵退系统里面的汇总表31栏(左图)1610392.15和自己手工计算核对(右图)差异-334.45,请问为什么呢?都是应退税额乘以分配率(3173048.35*0.5076275=1610726.60),以前申报月份都是差异个位数元属于正常,这个-334.45属于不正常吧?请问为什么?
小鱼儿
于2020-08-10 16:03 发布 64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有没有多勾选进项呢
2020-08-13 13:05:25
你自己计算的公式没有问题吧
2020-08-11 19:06:27
勤奋的同学,您好!若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则应退税额等于免抵退税额,免抵额等于零。若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则应退税额等于留抵税额,免抵额等于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
2019-09-20 19:56:51
你好,不是,这个数字是本期生产的
2020-03-04 08:00:47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上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2019-06-04 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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