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6-07-17 13:10
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抵扣条件和会计处理:
一、抵减条件
1、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专用设备必须为初次购买;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项费用是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费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技术维护费用中不包括网上申报服务费只是防伪税控系统的服务费)
4、二项填写在申报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当19 21〉23时填写23;19 21〈23,填写19 21;留抵时不填写。
二、会计处理
1、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3、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借记“
相关问题讨论

购买时候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抵减时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015-10-11 09:15: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017-06-18 16:30:08

后期每年发生的技术维护费也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的
账务处理没有区别
2019-09-29 16:37:18

你好,是如何做分录,还是这个费用用途?
2019-06-04 09:21:56

我这里一共820。。。。。。。
2015-10-31 15:46:0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