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今年补发去年的工资35000(去年已经按月申报个税工资,但是未发放),托到今年补发,请问,若不算社保公积金等,假设一年一共不超6万就不用交税,请问,8月份补发去年欠的,是应该按照去年的一年不超过6万?还是今年到年底累计也不能超过6万? 这补发去年的,是以去年6万为准,还是以今年到年底一共不超过6万为准呢?
允畅
于2020-08-12 17:57 发布 155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8-12 18:13
你好,以去年的为准,是去年的工资,去年计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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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就算不交税也要填写
2020-06-03 10:18:28
你好,以去年的为准,是去年的工资,去年计提了
2020-08-12 18:13:29
你申报4月个税,和5月有什么关系?
2020-05-16 10:57:51
这个更正申报,把之前补进去,或者是这个摊到后面月份,保证累计数是对就可以
2020-05-13 08:08:44
可以把补的社保部分加在一起申报
2019-07-04 1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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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畅 追问
2020-08-12 19:16
朴老师 解答
2020-08-12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