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借款。根据开展业务需要,部门或职工可以预借差旅费、暂借周转金、备用金,原则上最高不能超过1万元。借款需填写《借款审批单》。差旅费借款应于返回后一周内办理核销。周转金、备用金应及时清账,必须每月将实际发生情况通过规定的审批环节报销,禁止跨月尤其是跨年报销。每年年末,职工借款应及时归还销账,次年年初再按上述程序重新审批借出。 现在员工提出借款后是否报销再还款 怎么答复呀
春风化雨
于2016-07-20 11:31 发布 28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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