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8-20 15:42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Nancy.cao 追问

2020-08-20 15:49

请问税务已经完成注销,那么工商如何注销?

朴老师 解答

2020-08-20 15:57

带着税务注销的那些资料去工商局注销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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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2020-08-20 15:42:55
你好, 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注意国税地税的合并) 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税务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工商注销备案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0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 需要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营业执照正本 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 1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 12、销户申请书
2019-04-28 22:52:50
汇算清缴,缴清税费,然后将填写好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下列资料: 1.董事会的决议 2.空白发票退回,金税卡,IC卡和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退回税局
2015-10-13 09:47:39
你好,登报公告注销,出具清算报告,注销税务,然后注销工商 
2021-04-30 09:41:33
注销过程中需要去的部门有税务局,报纸媒体,工商局,银行,质监局和公安机关,而在每一个环节,你需要做的就是提供各部门需要的资料,下面我们就来一一解析,看看每个环节都需要些什么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证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所需资料:《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注销报告、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国税的注销通知单和地税的注销通知单)。 2、自行登报公示(登报费用) 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之所以要登报公示,就是要向社会宣布:该公司现在说自己没有“债务和官司”在身,外界有异议吗?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的内容规定是,该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是有点长,不过万一你还欠人钱,总要给“债主”时间来发现和核实这件事嘛。 注:第一步注销税务和第二步登报公示也可以调转一下顺序,或者两步同时进行也可以。 3、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登报公示45天之内都没人来“闹事”,这时你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注销操作,它会根据你的输入提示你需要下载哪些表单进行打印填写,填写好后带着材料去工商局。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通知单》、股东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刊登公告的报纸、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4、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 所需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销户申请书、剩余的支票、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并盖公章,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及副本。 6、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所需资料: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该注销动作注销的是印章的法律效力,不需要交还印章。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 注: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最好先不填,等正式办理时的“最后关头”再填,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另外,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
2020-05-16 1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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