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可以从税前扣除;请问这个分录该怎么写呢,是把帮员工承担的个税都计入工资里吗,比如工资8000,个税120,如果帮员工承担这笔个税,工资是不是应该申报为8120,这笔个税才能税前扣除
十月
于2020-09-04 09:05 发布 1813次浏览
- 送心意
宸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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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常设:工资,社保
2018-10-05 12:58:45

您好,申报的话,就申报8120就可以了,这样才会是120的个税的。
2020-09-04 09:06:33

同学你好,应付职工薪酬不用设明细科目个人所得税,个税是公司代扣代缴的,发放工资时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之后的余额再用银行存款发工资给个人
2019-02-22 11:37:59

您好,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不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020-06-10 16:08:41

应付职工薪酬是工资明细,灭个税这个明细,也不会挂账
2025-01-08 10: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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