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开了低价销售商品的发票,而且也没有在发票上注明,说是对方企业要的,这种情况算是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吗,那要怎么处理好,可以将这个商品做成新的明细然后出掉吗
金刚
于2020-09-07 16:14 发布 996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9-07 16:15
您好,属于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不是实际情况的处理不管多完美都是有税务风险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属于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不是实际情况的处理不管多完美都是有税务风险的。
2020-09-07 16:15:41
你好; 按照礼盒开 后面(写清楚具体商品明细即可 )
2022-01-19 11:41:54
你好
是预付卡性质的事吗
2021-01-04 17:34:55
你好,需要在库存商品下面设置三级明细的
2019-06-27 15:56:29
你好,是比较笼统的货物名称就需要清单
2017-07-31 09: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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