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司2019年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公司章程规定投资者在2068年前缴清,2020年借款300万,该笔借款的利息支出,请问是否可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小洋匠-木木
于2020-09-15 12:01 发布 3050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2020-09-15 12:29:58

您好
现在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内
2020-07-07 21:37:06

你好,这个题 的从收入角度计算的,以收入为基数扣除相关成本费,向投资者支付股息并没有从收入中减除,所以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
2020-03-08 12:46:27

单位向股东分红的股息红利,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为股东分红是按税后利润分红
2019-12-17 14:55:01

你好,假如您认缴资本为100万,实缴资本为80万,相差的20万元应计的利息的金额,对外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要扣除相差的20万元应计的利息的金额才能税前扣除。
2020-01-27 1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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