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先开发票,后收款,但发票开后,不能及时回款。开票后,是交了增值税的。但所得税,目前操作是开票金额扣除成本费用,就是利润交所得税。但我认为不应该以开票金额扣除成本就是利润交所得税,因为虽然开票,交了增值税,但所得并未确认,是否可以开票不确认收入,记为暂估收入,交增值税。待收回款后,再确认收入,交所得税,是否可行?
俭朴的小白菜
于2020-09-16 09:37 发布 2220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9-16 09:39
您好,是的,您的处理非常正确。税会对收入有差异。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您的处理非常正确。税会对收入有差异。
2020-09-16 09:39:34
不用,按你真实的记就行。
2017-02-23 11:19:14
你好,按照2800来交各种税
2021-02-21 10:04:32
你好!可以的。按进度是正规做法
2024-07-25 10:40:33
你好,不一致的可以
最后一个月就一样了
2020-06-08 2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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俭朴的小白菜 追问
2020-09-1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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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