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比如一个公司销售软件的同时收取了第一年的服务费,这个服务费应该并入销售额按17个点交税;第二年收取的服务费应该是按6个点销售服务开票吧?
华华
于2016-08-09 16:45 发布 271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8-09 16:50
您好!您这个按营改增后的,是属于混业行为。对于这种,如果能够分开核算的,可以分开计税,不是全部按17%,如果不能分开核算,就从高计算。
第二年按6%就可以了。
如果纳税人的混业经营行为按规定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意思很简单,混业经营行为,纳税人如果不分别核算,则一律从高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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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个按营改增后的,是属于混业行为。对于这种,如果能够分开核算的,可以分开计税,不是全部按17%,如果不能分开核算,就从高计算。
第二年按6%就可以了。
如果纳税人的混业经营行为按规定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意思很简单,混业经营行为,纳税人如果不分别核算,则一律从高计税。
2016-08-09 16:50:14
你好,如果服务是销售附带的,按销售缴纳
如果是分别收费的,需要分别按软件销售,软件服务分别计算纳税的
2018-01-03 21:06:13
你好!进项税额本身不用分配的。只看总的进项税与销项税的差额
2017-08-04 15:51:27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017-06-18 19:14:59
其实没有什么区别,看企业方面对软件的选择了
2015-11-15 14: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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