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操作中,有一部分费用,可能是在当月发生,但报销的时间已经是下月,这样就会造成,费用实际产生费与报销月不一致。一般情况,会按报销时间把费用入在报销月分,这样减少的发生月的费用,增加报销月的费用,这样算不算违反会计准则要求呢?如果是违反会计准则的话,该怎么做呢?(是不是零星报销的可以不在当月报销,采购类入库类的就必须把费用做到当月?
秋的华丽
于2016-08-10 16:21 发布 119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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