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国税法规定就一项境外所得的已纳所得税额仅作为费用从该项境外所得额中扣除,就该项所得及其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不应再纳入境外税额抵免计算。 老师,上面这句话中“ 就一项境外所得的已纳所得税额仅作为费用从该项境外所得额中扣除” 为什么税额能作为费用呢?
yi平
于2020-10-02 10:14 发布 125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10-02 14:00
你好,同学
比如另外获取一项所得,对方需要支付的时候代扣税款,比如100,扣了20税,你是按100作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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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比如另外获取一项所得,对方需要支付的时候代扣税款,比如100,扣了20税,你是按100作为费用
2020-10-02 14:00:31
你好,抵免限额是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2019-05-11 01:46:39
同学你好,你的理解若不考虑特殊情况,就是对的
2021-10-11 19:50:16
你好,你的抵免限额1644.44>1150,那你要补交的的就是4440-1150=3290.
2021-07-07 17:08:58
因为取得境内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这么多
境内经营所得800×10%+境外48.91-6-4400(三险一金)×12/10000=117.63(万元)
捐赠限额=117.63×30%=35.29(万元)。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52万元,超过限额,只能扣除35.29万元。
取得境内外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17.63-35.29=82.34(万元)
2022-10-27 2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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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平 追问
2020-10-02 19:53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10-02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