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8-15 10:18

借方表示的是缴纳的上期税额,贷方发生额是本期未交增值税额。附加费的计提为何不是贷方发生额,而是期末余额?

黄小槑 追问

2016-08-16 09:26

既然借方是表示缴纳的上期,那本期应缴纳的就是贷方发生额,那附加税的计提基数不是本期的发生额吗?

邹老师 解答

2016-08-15 09:51

是的,贷方表示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借方表示缴纳上期的,期末余额才是这一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邹老师 解答

2016-08-15 12:55

你好,一般贷方发生额与期末余额在没有缴纳的情况下是一样的。

邹老师 解答

2016-08-16 19:32

你好,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未交增值税的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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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对的,最好增值税和附加分开
2019-01-09 09:35:06
你好,是第一个分录是正确的。
2018-01-04 16:48:41
上述分录处理有误;月末销项和进项明细不需要结转,当月应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出去。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20-06-13 15:41:11
您好!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后面那个是计入税金及附加。
2017-04-18 16:51:49
您好!大体上是这样。不过 计提税金及附加是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支付的时候,借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贷 银行存款
2017-03-17 16: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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