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之间的往来,公司成立初期法定代表人股东之一,在公司资金不够之后就给公司借款,不收取利息,这样经常往来有一年之久了,这个往来和股东投资款之间的关系,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是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先算投资款,多余的再算往来吗
1037800556
于2020-10-16 11:41 发布 1036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10-16 12:05
这个最好是不要其他应付款转实收资本,这个之前有学员反馈说是这个其他应付款税局说是按捐赠算企业所得税收入,你这个最好是公司账户有钱转老板,叫老板转账单独备注投资款单独做实收资本这样,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接受投资是分红,怎么产生的利息还需要支付给投资方呢
2017-12-01 16:02:56
留在应付股利科目
2019-06-08 13:41:20
你好; 借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 ;这个是你支付出去的嘛
2023-01-12 11:08:11
同学你好
这个转投资款可以
2022-01-18 09:40:03
您好
,银行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2020-10-21 0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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