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收到企业询证函,对方开票我们财务未收到,截至 问
你好,你跟领导确认一下有没有收到发票,有收到就可以盖章给他。 答
老师,请问已签好的合同,可以 重新签订一份把日期修 问
你好,双方的都同意了就可以,但是发票、付款在合同日期后 答
公司欠股东的款可以转实收资本吗?可是公司的银行 问
你好,同学 公司欠股东的款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转为实收资本,而公司银行存款的多少并不影响这一转换。 答
老师好 税务局让补税 补增值税和所得税 一般怎么 问
你好,是少做了收入吧?如果是的话,直接补收入,根据收入缴纳然后交滞纳金 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A公司因资金出了问题,注册了一家 问
你好,如果成本混乱无法核算成本,税务查到后可能会核定补税;建议规范起来 答
旅客运输服务行业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 一般纳税人销售方可以抵扣的。。。。。
关于四大服务业可加计10%抵扣进项税的公告的图片呢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9月30日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贷款服务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呢?能具体谈一谈吗?我想理解记忆 。
答: 就是这些东西和你个人生活息息相关 税局根本么有办法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消费 带有很强的个人目的 国家防止税金流失 所以不允许抵扣 例如餐饮费进项 谁分的清是企业的还是个人消费的 餐饮公司也分不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