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0-10-25 11:43
同学你好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中对于清包工的定义,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假如在清包情况下,不提供任何材料或辅料,
36号文指出,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理解这个界定,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不分新老项目,合同或者招标文件只要有甲供条款,工程承包方均可选用简易计税方法。
第二,甲供比例没有限制,即无论发包方甲供比例高低,均属于甲供工程。
第三,甲供的对象既包括设备、材料,也包括动力,常见的动力为电力。
第四,工程发包方既包括通常为房地产企业的建设方,也包括通常为施工企业的总包方。
发包方:就是有工程建设需求的甲方,一般把工程发包给合规的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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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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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5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