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与甲方约定工程完工后退回包装箱,并扣除包装材料费用,但是他们发现 一部分包装由于看管人员的责任损坏无法退回。现在和甲方结算时已扣除了包装材料费,看管人员个人把损坏部分的钱打到我们公司账上。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做账呢
甜美的小兔子
于2016-08-26 15:36 发布 688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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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出包装箱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2.由于管理不善,部分无法收回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其他应收款-个人赔款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3.收到看管人员的赔款,借: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个人赔款
2016-08-26 19:01:18
你好!损坏部分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核算,收到就冲回
2016-08-26 16:00:09
那你就只考虑原材料和包装物作为材料总成本进行分配处理的。
2020-06-27 17:06:58
你好!可以这样处理
2016-08-12 16:16:24
你们是生产企业吗?还是商贸企业?生产企业可以做制造费用。
2019-01-06 15: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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