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销售一批原料给客户,由于我司原料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生产的成品做坏了,对方要求我司赔偿,不得从货款中扣除,直接现金赔偿。对方也不会开票给我司。 1、请问我司应如何入账? 2、该笔赔偿,我司能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吗?
加油努力奋斗
于2016-08-29 09:29 发布 1534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8-29 09:35
我司能提供相应的赔偿细则、凭证,还是不能税前扣除?如果不能税前扣除,请问是依据哪一条文,能列出来吗?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所得税税率
2019-03-19 13:30:49
是的,用应纳税所得额*0.5,然后乘以20%税率
2019-01-14 10:45:32
你好工资薪金的个税不是这样计算的。 我给你公式 : (1)工资、薪金所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备注】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2021-03-25 15:42:08
应纳所得税额是指应缴纳的所得税数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所得税数额的基数,就是计税所得总额。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额包括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017-04-16 09:50:29
你好!不是的,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捐赠税前抵扣比例才可以
2020-03-31 09: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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