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必须是企业得在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时,这笔钱用于专项软件产品的研发和扩大再生产,怎样才能体现专项用于?平时有单独核算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明细科目,这个能说明吗??还是说要把用于专项的研发费用列出来,这个钱用在了这些明细中,还是要建台账?或者另外设置个专款专用的账户
哈哈哈
于2020-11-11 12:07 发布 196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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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是要将软件和硬件部分独立核算,因为这要涉及到税收优惠的享受。
可 以说明的,这个不受影响的。
台账,就是指对应的项目的相关付款,单独建一个流水账。
2020-11-11 12:26:06

您好,作为研发支出的资本化部分
2020-09-03 14:00:21

退增值税不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19-04-01 20:08:45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1-11-26 10:59:38

你好,(一)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申报
1、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纵栏进行填报.
2、软件产品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纵栏.
3、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分摊,并按分摊后的金额分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项目 纵栏和即征即退项目纵栏进行填报.
2021-08-28 11: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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