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11-13 09:33

同学你好
2019年4月1日开始,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 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会计学堂 追问

2020-11-13 09:40

不用像进项那样勾选直接抵扣吗?还有它的有效期好久呢?

朴老师 解答

2020-11-13 09:45

对,收到你就可以做进项,填写附表二8B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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