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6-09-02 11:05

好的,,谢谢老师

ぎょろ 追问

2016-09-02 11:09

发照的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户设立通知书》这个是要怎么才能拿到?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02 11:00

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的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后,办理有关证件的途径如下:      
     一、刻制公司公章(凭发照的工商部门出具的刻制公章证明、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刻制公章备案通知书,再到指定的地点刻制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凭发照的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户设立通知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向质监部门申请办理,一般情况下在各区、县的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三、税务登记证(凭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
    四、银行开设基本帐户(对公帐户或者pos机),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备案通知书及公章,向任意的一家银行申请。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02 11:06

不客气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02 11:12

你好!咨询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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