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医药公司会计,现在有一个账务处理有疑问,请教老师。我们医药公司是甲公司,供药的是乙公司,医院为丙医院,一个挂靠在我们公司的代理(个人)为A 现在A在乙公司拿药,药品价格为10元,因为个人无出售药品资格,所以乙公司把增值税发票开给我们(甲公司),而当A把药品销售给丙医院,卖价30元,由我们公司开票给丙医院,开票价格30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丙医院将款项打入我们公司的账户(公对公),而我们公司只收代理人A10%的手续费,如何来计算收益。而且这个中间的20元,在账面上面如何来处理?
孙路瑶
于2020-11-13 16:53 发布 148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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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账上处理,是你向现医院 开票作为你的收入,然后乙开给你作为你的成本处理。
差额就是你的利润,也就是你的10%
2020-11-13 18:06:36
就是为什么计算方式不一样的?差别在哪儿?特别困惑!求解答!
2017-04-08 20:20:58
是不含税价,发票会分成金额和税额两列,价格是指金额这一列,不含税价
2020-02-27 17:11:37
您好
请问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2021-12-17 08:57:32
你好,看个人习惯。比如不含税价格是100,税率13%,含税113.
那不含税价按100开具,与含税价按113开具,两种方式的结果是一样的
2021-06-09 16: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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