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被审计单位有一笔运费发票尚未收到,根据合同暂估入账34万元;2019年1月24号根据收到的运费发票(发票日期为2018年12月30号)计入运输费,同时在2019年1月30日冲销上一年度的暂估。2019年1月的凭证的那笔分录是否为运费跨期?
犹豫的钻石
于2020-11-13 21:45 发布 1250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2020-11-13 21:48
你好,不属于跨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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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跨期费用
2020-11-13 21:48:41
如果费用已经发生,没有取得发票,可以暂估
2018-12-24 11:24:04
那暂估的分录麻烦老师能跟我说一下吗?
2018-09-20 11:47:43
你好,不可以,先做应付账款,收到发票再做费用
2019-09-29 15:07:17
在工业会计里面有关原材料暂估的讲解,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
借:原材料 (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018-05-22 16: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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