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因扶持地方企业,做的一个基金,由基金公司注资到国有企业监管资金使用,由被扶持企业回购基金投资款,注资时,基金出资2.4亿,入实收资本950万,其余记入资本公积,现在被扶持企业回购一半基金款,国有企业对应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怎么记账,最后回购完成,要回到未增资前的国有独资比例,应该怎样处理。
燕子
于2020-11-18 11:37 发布 97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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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国有企业你这边采用的依旧是这个企业准则,那么你同样的会有实收资本和这个资本公积的科目,你正常进入这个科目就可以了。
2020-11-18 12:36:41

你好 你们如果收了100万 看下股东实际是投资多少。 假如多了的钱 不退还给股东 就做资本公积去
2020-12-08 12:45:07

转让时正常处理就可以了,原来形成的资本公积不用管它。
2019-09-23 13:26:48

你好,盈余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科目,但是不是股东投入的,所以不是企业的资本
2021-03-05 17:50:23

你好!严格来说是影响的。因为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都可以算是股东的投资了。
2017-11-22 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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