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上期留底加计抵减税额是10万,本期销项税额110万,本期进项税额是100万,本期简易计税的不含税销售额是100万,征收率为3%,计算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过程本期加计抵减税额10+100*15%=25万,一般计税应纳税额110-100-25=-15万,本期简易计税应纳税额100*3%=3万,本期应纳增值税是3万,15万是留底的加计抵减税额。听课的时候老师是这样讲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是汇总计算,3-15=-12万,12万为留底税额。
钟灵毓秀
于2020-11-25 09:49 发布 698次浏览
- 送心意
大刘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11-25 10:14
学员你好,加计抵减限额是以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不足抵减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是不包含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建议您重新看下这这方面课程,看是否您理解错了,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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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面那个是小规模的计算方法
下面这个是一般纳税人的
2018-12-18 15:04:01
你好,你是说应纳税额怎么计算吗
2022-04-24 08:53:34
同学,这两个没什么区别,
只有(一)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2B小规模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2020-03-22 14:11:30
你销项税额也需要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下面去
2019-03-31 13:40:38
您好,对的,您上面写的完全正确
2019-12-22 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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