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抽查,甲公司报销部分交通运输费用时未取得发票;部分通讯费发票抬头为个人。
答: 你好!请问你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7月28号凭证,报销交通运输费,取得的油票抬头为A股份公司,7月105凭证,报销通讯费,发票抬头为个人。有什么问题?涉及那些政策呢?谢谢
答: 你好,通讯费个人抬头,此人是公司员工,可以报销,没有问题。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企业所得税:不合规票据:7月28号凭证,报销交通运输费,取得的部分油票抬头为A股份有限公司;7月105号凭证,报销通讯费,发票抬头为个人。老师,这个有什么问题,涉及的政策依据和涉税分析是什么?
答: 您好,1、涉税分析,个人抬头的电话费不得税前扣除。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