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部分发票是开具的差额征收,5%的征收率(人力资源-代收代付),销项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进项不能抵扣 比如说,我有120的进项,100的销项,月底结转的时候,应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是借方20,然后应该是没有未交增值税 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100的销项里面有5是5%的简易计税法,不能进项抵扣,所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就会有5 那我做账的时候,怎么才能在未交增值税里面体现这部分呢
小小酷
于2020-12-14 14:06 发布 777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12-14 14:22
你这个简易计税做账做贷简易计税,成本做,借主营业务成本,简易计税,贷应付职工薪酬 这个交税做,借简易计税,贷银行,这样做,不是通过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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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酷 追问
2020-12-14 14:28
maize老师 解答
2020-12-14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