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20-12-14 16:33

您好,从价计税方式,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
应纳房产税=房产余值*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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