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6-09-23 23:28

老师我们进项税少的话,我该如何技巧合理避税。。。这是老板要求的问题。我是新手不知道如何下手

美君 追问

2016-09-23 23:53

谢谢老师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09-23 23:24

您好,建筑设计企业“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税率为开票金额的5%;“营改增”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标准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不考虑进项税额的前提下,增值税税率为开票额的:6%÷(1+6%)=5、66%,因此只有当设计单位取得的年进项税额大于年开票金额的0、66%时,税负才会下降。而建筑设计单位的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进项抵扣项目很少,“营改增”后对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设计单位而言,税负有所增加。

  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设计单位,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因此“营改增”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税率有所降低。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09-23 23:37

您好,进项税少的话,那就在发生支出时,能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尽量要,比如发生的水电费、租赁费等,没有其他办法。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09-23 23:55

您好,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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