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的老师回答) 我公司的员工的取暖费、通信费,目前是员工个人拿来发票,实报实销的 请问: 1、取暖费、通信费是不是开具单位抬头就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呢? 2、如果不拿发票实报实销,而是直接打到员工工资卡里,要不要缴纳个税呢? 我公司是国有企业,如果打到员工工资里,会不会占工资总额呢?
小芝麻
于2020-12-22 13:35 发布 1685次浏览
- 送心意
班助小琪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12-22 13:44
你好,开具单位抬头可以可以所得税前扣除,但是作为福利费。
企业为职工报销取暖费或发放的取暖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打到卡里需要申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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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芝麻 追问
2020-12-22 14:38
班助小琪 解答
2020-12-22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