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5-10-15 09:0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从上述规定看,依据计算公式计算出相应的进项税额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从上述规定看,依据计算公式计算出相应的进项税额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15-10-15 09:03:00
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贷:其他收益
另外,为了核算清楚在当前增值税
2019-04-23 13:43:22
你好,不涉及的
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
2017-03-28 15:40:36
你好,加计抵减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2020-04-01 09:53:55
金额不大的话直接记销售费用。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
2019-10-22 19: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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