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有一张刚列期的汇票,该票未记载付款地。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该汇票的付款地为()A、甲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b、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C、直接的前手背书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D、承兑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怕孤单的抽屉
于2021-01-03 21:14 发布 827次浏览
- 送心意
子子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CMA
2021-01-03 21:27
付款地是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中的承兑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所以,以承兑人的上述所在地确定汇票的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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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子老师 解答
2021-01-03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