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4-11-11 08:27

你好!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然保持其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通过“周转材料”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1)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2)属于整体之一部分, 不便或不宜划分, 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凡相同种类、规格的设备、器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然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4)单台电动机其功率为30KW以上(含30KW)应列为固定资产。 
(5)成套生产装置上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线路在竣工时应列为固定

晓海老师 解答

2014-11-11 08:48

你好!如果没问题,请评价打分,谢谢!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