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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亦称"周转使用材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多次使用并基本保持其原来的实物形态,其价值逐渐转移到工程成本中去,但不构成工程实体的工具性材料。按其用途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模板,指浇制混凝土用的竹、木、钢或钢木组合的模型板,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料和滑模材料等。(2) 挡板,指土方工程用的挡土板以及撑料等。(3)架料,指搭脚手架用的竹、木杆和跳板,及列作流动资产的钢管脚手等。(4)其他,指以流动资金购置的其他周转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轻轨、枕木等。这些材料在施工中能长久周转使用,起着劳动资料的作用,但由于种类很多、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更换频繁,为简化手续,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视同材料对待,列为流动资产,以流动资金为其资金来源。根据上述特点,在管理和核算上,应将固定资产和材料的方法结合使用。即收发、结存核算和实物清查盘点,按照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办法进行;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摊销、修理和报废手续,则参照固定资产的办法处理。为了核算施工企业所有在库和在用的周转材料计划成本,应设置"周转材料"帐户。借方登记在库和在用数;贷方登记领用、报废、短缺或退库数;余额表示在库和在用数。本帐户应分设"在库周转材料"和"在用周转材料"两个明细帐户,组织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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