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老师,我老板有两家贸易公司(B公司和C公司),B公司因为要撤销基本户,所以供应商(A公司)的货款从C公司进账,发票是供应商A公司开给C公司,然后再加进价的5%由C公司开票给B公司,最后再由B公司开票给最张客户,请问这样的操作是否存在业务风险,?我应该要怎样进行帐务处理?
春燕
于2016-10-08 15:38 发布 606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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