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一个自然人承包了甲公司的装修工程并以个人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个装修合同,干完后第3个月这个自然人成立了一个装修公司,用这个新公司给甲公司开了发票,合同没有换,工程干完后甲公司账上挂欠这个自然人装修款,现在收到这个新公司的发票,可以直接付款给新公司,并凭此票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思凡
于2021-01-20 12:04 发布 136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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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学员,您好: 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应以对方开具的应税项目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个人无法开具应税项目发票的,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17-06-07 17:51:38
同学你好
可以
但是合同要和这个新公司签
2021-01-20 12:30:45
您好
小卖部有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没有 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2019-09-26 08:48:0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
根据上述规定,支付给死亡职工家属的抚恤金及困难补助费,属于其他职工福利费范畴,企业所得税前作为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包括可以证实员工真的发生困难情况说明
2019-12-17 08:00:44
是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8-11-26 1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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