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嵌入式软件),12月有一款嵌入式新品销售收入为5万,(硬件机器成本3万,则按硬件销售额3*1.1=3.3万的收入来算,则硬件机器开票3.3万,软件开票开1.7万),请问是这样核算吗?
hqy
于2021-01-22 15:05 发布 72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1-22 15:05
同学你好
对的,是这样核算的
相关问题讨论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同学你好
对的,是这样核算的
2021-01-22 15:05:48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三、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四、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六、集成电路设计
2015-10-11 11:54:16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属于双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增值税,如果超过3%的税负部分可以申请即征即退,也就是说增值税税负率最高是3%
2018-06-26 13:32:14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增值税没有优惠,所得税有优惠。
如果有技术开发的可以申请免税。
2018-04-02 22:59:23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你好,同学。软件企业是对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
2019-10-31 21:12:4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hqy 追问
2021-01-22 15:12
朴老师 解答
2021-01-22 15:14
hqy 追问
2021-01-22 16:50
朴老师 解答
2021-01-22 16:53
hqy 追问
2021-01-22 16:56
朴老师 解答
2021-01-22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