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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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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是购买方的话 丢失了 就用发票联的复印件来做附件抵扣即可 。 不需要去作废。 你发票没有开错吧 ?
2021-01-25 10:22:28

向税局汇报
按丢失的流程处理
明确哪一方责任
登报申明
接受税局处罚
2019-07-31 08:06:48

你好
无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
然后当月的作废
跨月的红冲了
2021-08-22 12:14:19

您好,最好登报声明丢失吧。发票丢失了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92号)文的规定,丢失专用发票需要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税务机关视情节,有权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国税发[2002]10号文对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做了新的规定,对于已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只要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凭证明单和存根联复印件就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2019-02-21 15:50:12

你好,严格说需要登报申明的,如果税局查不到,问题不大
2019-09-30 1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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