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01-28 16:24

你好
你们是特殊的行业吗  

甜蜜的海燕 追问

2021-01-28 16:29

做的培训方面的 老师

玲老师 解答

2021-01-28 16:33

你好
这是培训简易征收的范围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提供培训服务,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显然,如果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点问题也没有。可是,如果一般纳税人提供培训服务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因基本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税负明显偏高。那么,一般纳税人是否也可按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缴纳增值税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我们应该知道:各类培训不属于学历教育,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但非学历教育服务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适用6%税率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有关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政策都是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综上所述,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都可按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提供培训服务可按简易计税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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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你们是特殊的行业吗  
2021-01-28 16:24:04
我们是按简易征收的,那是不是报税报错了?我们的专票都不允许抵扣的
2018-11-07 14:55:00
如果能准确区分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用于一般计税的可以抵扣。
2019-04-29 12:48:16
你好! 是的。
2018-10-18 11:45:41
您好 借 管理费用-差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19-09-27 20: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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