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实际财务负责人不是我,但是实际的账是我做的,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时尚的夏天
于2021-02-03 20:46 发布 7498次浏览
- 送心意
林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1-02-03 20:49
你好:
有问题的情况下, 从外部上,直接找的是财务负责人;但是如果有问题,老板和财务负责人也会抓着不放。
从法律上,主要是对财务负责人,另外就是协助抽逃出资,协助虚开发票,对责任人是有连带的。
其他没什么直接责任。如果账务错误,或税务处罚,都是针对企业的,很少针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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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有问题的情况下, 从外部上,直接找的是财务负责人;但是如果有问题,老板和财务负责人也会抓着不放。
从法律上,主要是对财务负责人,另外就是协助抽逃出资,协助虚开发票,对责任人是有连带的。
其他没什么直接责任。如果账务错误,或税务处罚,都是针对企业的,很少针对个人。
2021-02-03 20:49:04
你好,主要由财务负责人承担
2019-06-27 08:53:28
财务负责人永远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的看事情大小。
2019-07-08 11:03:34
你好同学,是不可以的
2023-12-23 15:29:26
1.《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罚款。
2.在对单位实施罚款的同时,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o元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成犯罪的,可以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4.《会计法>第46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19-03-17 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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