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0-20 10: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以上文件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四个季度中,哪一个季度销售额小于30万,哪一个季度就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与其他季度销售额是否超过30万无关,销售额是否为代开的专票还是自开的普票也无关??老师这样理解对吧?

邹老师 解答

2016-10-20 10:20

你好,是的

邹老师 解答

2016-10-20 10:29

你好,销售额是不含税 的收入,与发票类型无关,每个季度单独计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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