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票里 起运地,到达地之类的,用不用写在备注里面 只是物流开出来的 可以么
刘艳
于2016-10-20 11:52 发布 88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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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填写
2016-10-20 11:52:30
你好, 这个备注看不出来 建议问下开票方
2020-06-16 13:52:21
你好!
需要的
如纳税人取得2007年9月1日后开具的新版运输上备注栏没有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按国税发[2007]101号文规定不可以申报抵扣。
2019-07-27 09:31:38
您好同学,需要备注合同号,和运输起点终点这些。就可以了同学。
2020-06-29 15:44: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020-06-14 1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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